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使用指南 使用指南

三明汽车上岗证怎么办,三明汽车上岗证怎么办的

tamoadmin 2024-08-03 人已围观

简介1.三明宁化:织密织牢食品质量安全“防护网”2.2020上半年三明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延迟了吗?推迟到什么时候?3.三明市第九中学的三明九中章程 三明市人民关于印发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明政文〔2009〕209号 梅列、三元区人民,市直各单位:《三明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市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明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

1.三明宁化:织密织牢食品质量安全“防护网”

2.2020上半年三明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延迟了吗?推迟到什么时候?

3.三明市第九中学的三明九中章程

三明汽车上岗证怎么办,三明汽车上岗证怎么办的

三明市人民关于印发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明政文〔2009〕209号

梅列、三元区人民,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市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明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三明市建设局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予以配合,保证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或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规章,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实施净地出让或土地储备需要拆迁房屋的,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做为拆迁人,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介入。拆迁项目所在地的区负责拆迁的组织工作。

未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拟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状况和居住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工作。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五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五)拆迁和拆迁方案。

拆迁和拆迁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拆迁实施方式;拆迁期限和过渡期限;预计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拟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和周转用房情况;所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测算;拟对拆迁范围内依法应当予以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树木等取的保护措施。

第六条拆迁人到位资金必须达到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50%,并存入银行专户,其余部分应制定资金到位;属投融资项目的,可根据拆迁进度以及安置用房购建情况,提交资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及拨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由银行、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签订资金监管使用协议书,共同监督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依法检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情况时,拆迁人应当提供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清单。拆迁人原存入金融机构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能满足补偿安置需要或者被挪作他用的,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补足。

第七条房屋的拆除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房屋拆除前拆迁人应与负责拆除工程的企业签订拆除合同,办理安全监督、劳动安全保险手续,并在拆除施工前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上述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九条从事拆迁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市人民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一)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作出拆迁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

(二)产权不明确房屋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房屋使用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

第十一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行情变化情况适时制定《三明市区房地产交易指导价格》,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房地产交易指导价格。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货币补偿金额提供参考。

第十二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货币补偿金额。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及所调换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按《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办法》的规定执行。

对被拆迁房屋合法所占用空地应予适当补偿,其补偿额应根据土地取得方式、土地性质、基准地价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三条房屋二次装饰评估,按照估价时点有关部门制定的房屋装饰工程定额标准结合成新考虑。二次装饰评估不包括可拆移而基本不损坏使用的项目和设施。二次装饰的成新确定遵循快速折旧原则,根据装饰项目的耐用年限,家庭装饰不长于8年,非家庭装饰不长于5年。

第十四条为推动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拆迁人可以先行建设安置用房,建设费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列入该项目土地收储成本。

第十五条安置房面积应以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基础,取就近上靠的原则;被拆迁人应按照最接近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原则选取安置房。

第十六条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完毕交付房屋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金额可根据签订协议及搬迁时间、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具体的补偿安置和按时搬迁奖励标准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的《拆迁与拆迁方案》为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统一拆迁项目的搬迁奖励标准。

第十七条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土地使用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登记的为准。

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将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店面,拆迁时仍在营业的,房屋所有权人应持土地、房屋权属证书、1990年4月1日前延续至今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及1990年4月1日前改变用途的原始档案或者记录等证明材料,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及时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当受理并及时出具办理或不办理的决定。

第十八条对将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店面不予以认定的,但房屋产权人已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并将房屋做为经营性店面自营的,需提供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经营纳税证明;若将房屋出租经营的,需提供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经营纳税及房屋出租证明,且被拆迁人主动配合拆迁并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协议搬迁完毕交付房屋,具备上述情况的,可在按原使用性质补偿的基础上,按下列标准再予适当补助:

(一)1990年4月1日至1994年12月8日期间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拆迁时实际经营并依法纳税的,补偿金额=经营面积×(设认定为营业性用房的市场评估单价-按住宅用途的补偿单价)×50%。

(二)1994年12月9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拆迁时实际经营并依法纳税的,补偿金额=经营面积×(设认定为营业性用房的市场评估单价-按住宅用途的补偿单价)×30%。

经营面积以工商管理部门档案登记的面积为准,工商管理部门档案未登记经营面积的,根据一层沿街第一自然间实际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不含卫生间、厨房和楼梯间),以实际丈量为准。

第十九条在拆迁范围内,拆除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拆除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按以下办法处置:

(一)年1月5日《城市规划条例》实施以前,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扩建的,可按规定给予拆迁补偿和安置。

(二)年1月6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建造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未经行政部门处理的,经公示确认如未影响城市规划,且被拆迁人主动配合拆迁并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协议搬迁完毕交付房屋的(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性质一律视为住宅),按以下办法给予补偿:

1.年1月6日至1990年3月31日,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扩建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80%给予补偿。

2.1990年4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扩建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50%给予补偿。

3.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扩建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30%给予补偿。

(三)2005年1月1日之后,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本办法实施前,经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违章建筑,不论年限,一律不予补偿。

第二十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一条被拆迁人属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被拆迁房屋在三明市城市规划区内是其唯一居住用房,且被拆迁人要求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含50平方米)新旧房差价可以减免,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拆迁方案规定的价格购买。

第二十二条被拆迁人属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为残疾人家庭,其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及搬迁费按标准提高20%发补。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明宁化:织密织牢食品质量安全“防护网”

三明北站周边建设三明汽车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和公交系统,实现高铁与汽车联运,加快交通的便捷程度。三明汽车北站(沙县)每日有发往周边各县市如:永安、宁化、明溪、南平、邵武、顺昌等客运车辆百逾班次。 乘坐三明公交K101、K102路可直达三明市区;其中K102线在沙县生态新城设有停靠点。

三明公交 新 乘车点位于三明北站出站口右侧区域。

三明跨区公交运行时间: 三明始发首班:6:30 末班:22:00

沙县(三明北站)首班:7:00 末班:22:30(随动车到站时间晚点顺延) 候车点位于三明汽车北站左侧。

沙县公交7、13、14路运营时间:首班:7:00 末班:21:30

沙县公交7、13、14路贯穿沙县城区、沙县汽车新站、沙县步行街商圈、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中国·沙县小吃文化城及省级优秀旅游景区——淘金山景区,交通极为便利。

去往沙县汽车站:可乘坐沙县公交13路(三明北站-汽车站)、14路(三明北站-汽车站)。

去往步行街购物商圈(类似于厦门中山路)方向:沙县公交7路铁门站点或者府前广场站点下车。

去往三明沙县生态新城、进口商品名品免税店、陆地港保税区、海西进口车平行交易中心、生态新城如意湖湿地公园: 可乘坐沙县公交生态新城专线,候车地点位于三明沙县汽车北站左侧(首班:7:50、末班17:55分)发车间隔25分钟。三明公交k102线在生态新城有站点。候车地点位于三明北站出站口右侧

去往沙县小吃文化城、淘金山景区方向:可乘坐沙县公交7路(三明北站-小吃城)至终点站后去往淘金山方向的旅客换乘公交淘金山专线(淘金山专线周末8:00-18:00运营)发车间隔15分钟。

去往三明市驾驶员考试培训中心(位于沙县):可乘坐沙县公交考驾场专线。 2012年5月16日,由福建建筑公司承建的向莆铁路三明北站站房工程在福建省沙县洋坊举行动工仪式,掀起了向莆铁路在福建省沙县境内建设的高潮。 三明北站站房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城内,是向莆铁路第二大客运站,是连接鹰厦铁路、南三龙铁路的重要交通枢纽。

项目占地806.4亩,建筑面积19985平方米,站场9个站台、18股道(含2条预留线),总工期15个月,于2013年三季度竣工验收。5月,已完成办公区临设布置、生活区板房搭设、临时道路硬化、基础轴线及标高测量放线,并开始冲孔灌注桩施工。

动工仪式上,福建公司副总工程师、福建建筑公司经理翁志坚代表施工单位发言:一定按照福建省、三明市和向莆铁路公司的要求,组织精兵强将,上足机械设备,科学组织,严格管理,狠抓质量,精心施工,快上快干,把三明北站站房工程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向福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沙县县长袁超洪、副县长乐生龙、沙县政协副主任潘峰、三明市铁办主任雷泽炜、向莆铁路公司副总经理陈火荼等领导出席了动工仪式。 2012年8月1日,在向莆铁路三明北站站房工程建设现场,工人正在对A区出站层进行底板施工,2013年6月,站房工程建设将全面完工。 向莆铁路三明北站站房工程总投资8.55亿元,包括站房、站台雨棚、站前高架平台桥等项目工程,站房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总投资5.8亿元。工程自今2012年5月16日全面动工建设以来,施工单位克服雨水多,不利施工的影响,以打造精品工程为目标,科学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8月份,在A区出站层底板紧张施工的同时,还在进行B区和C区出站层土石方开挖,明2013年6月,站房工程建设将全面完工。由中铁十局负责建设的站内通道、站台、地下排水系统等设施也在紧张施工中,于2012年国庆前完工。此外,7万平方米的站前广场,长1.4公里、宽60米的站前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即将开工。

向莆铁路三明北站位于沙县水南陈罗坑,是连接鹰厦铁路、南三龙铁路的重要交通枢纽,是向莆铁路的第二大客运站,规划设计聚集人数1500人。 向莆铁路进入联调联试作业 确保9月底通车 2013年5月从三明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了解到,本月起,向莆铁路进入联调联试作业,为确保2013年9月底通车全力冲刺。2013年前4个月,向莆铁路三明段已完成投资185.8亿元。

据了解,本月起,铁路部门对向莆铁路的设备逐步测试,并进行调整试验。5月起,向莆铁路江西乐化到福建尤溪段396.32公里电气化线路的接触网已正式送电。送电范围为向莆铁路沿线客站,包括我市的建宁县北、泰宁、将乐、夏茂、三明北等车站,泰宁、将乐等地10个变电所。此次联调联试及动态检测试验,主要对接触网、通信、信号、客服、防灾等系统的性能和功能进行评价和验证,对路基、轨道、道岔、桥梁等结构工程和振动噪声进行验证,对各运行系统进行调试优化。

全长635.861公里的向莆铁路于2007年开工建设。向莆铁路西起江西省南昌市,自南昌西站引出,经抚州、南城、南丰,福建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至永泰分岔,分别引入温福铁路福州站和福厦铁路莆田站,正线全长约603.6公里。向莆铁路建成通车后,南昌到福州将缩短至3个半小时。

2013年6月5日16时50分,“和谐号”动车在三明北站(沙县)整装待发。随后,“和谐号”动车以每小时200公里的速度进行控制提速试验,仅行驶45分钟,就到达本次终点站建宁北站。据了解,从5月1日开始,向莆铁路三明北站以北段开始进入联调联试阶段,6月20日起将进行三明北站以南段的联调联试,为九月份向莆铁路全线开通做好准备。 2012年7月10日,三明北站站前道路及下穿通道(豆士溪桥)工程 已由三明市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2]基字95号批准立项, 经沙县人民(2012年7月10日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及沙金古管[2013]34号文)研究 批准该项目用BT(建设——移交)模式,并由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 投融资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位于三明火车北站站前大道与环城路平交口处,斜交上跨豆士溪及豆士溪防洪堤。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招标控制价66322183元,豆士溪桥沿站前大道道路设计线跨径布置为(20.294+23.921+25.694+27.441)米,跨径总长米。建设工期:180日。

9月26日,三明北站随向莆铁路通车正式开通运营。 9月26日,三明北站开通一年来,安全运输旅客达300多万人次。三明北站聚集了周边城市的旅客,已成为闽中动车中心站。

一年来,三明北站经过建设与发展,途径和始发的动车组由原来22对增至33对。以三明北站为起点,如今可直达北京、重庆、成都、乌鲁木齐、西安等全国19个城市,日均发送旅客近6800人次。其中,成都、重庆、长沙、北京为2014年新增路线。

2013年9月下旬正式运行以来,三明北站总体情况良好,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较强。为了确保安全运输旅客,动车组运行区段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并严格执行考试合格上岗制度,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确保职工熟知动车组运行区段劳动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三明北站增开直达或途径列车;

厦门-北京Z308 、三明北-北京Z72、厦门-长春Z104、福州—-乌鲁木齐T306、福州-呼和浩特K1316、

厦门-西安Z126、厦门--兰州Z126

2020上半年三明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延迟了吗?推迟到什么时候?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以创建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宁化县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质量监管,逐步构建起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组织领导

 全力推进创建活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福祉。

 宁化县常态化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网格化管理暨村级网格协管员培训班,全县16个乡镇的网格监管员及村级网格协管员参加培训;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检查抽检,积极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法规范生产?

 近年来,宁化县高度重视创建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举办相关活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调整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工作会议,宁化县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围绕创建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总体部署,宁化县研究制定了《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做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

 通过划定每个乡镇为监管网格单元,宁化县16个乡镇划分为16个网格,共有网格管理员16名,网格协管员每个行政村1名,全县共计210名,做到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同时,加强网格管理员、协管员培训工作,全县210名网格协管员全部培训上岗到位,对乡镇网格管理员、村级网格协管员发放工作证226份。

 此外,宁化县还建立起督查和奖惩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到位落实责任,及时通报工作滞后的单位,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强化源头管理

 保障食品安全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更加放心、安心,宁化县从做实基础、管住源头入手,构建全链条的绿色安全、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体系。

 管住?药瓶子?肥袋子?,从源头上降低农产品安全风险。宁化县充分发挥省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农药兽药饲料电子购销台账,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溯源管理。截至目前,宁化县共建成166家农资监管终端,重点加强对高毒、限用农药的监管力度。

 同时,对辖区内7个重点治理品种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重点治理品种生产主体、种养大户和专业村散户监管名录库,精准掌握种植养殖情况,并针对重点治理品种种植养殖特性,加大对重点监管名录库中生产主体的巡查检查频次,累计巡查414次。

 结合本地气候、生态情况及农业生产现状,宁化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指导农户用绿色技术模式、生态养殖模式,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同时,组织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三品一标?的认证工作,围绕培育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有效保障农业企业标准化生产。

 宁化县还创新宣传形式,持续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的宣传培训指导,让种植养殖者牢固树立禁用药物不得使用和产品?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进一步织密织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加强常态化监管

 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好的农产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

 通过严格执法监督、狠抓溯源建设,近年来宁化县不断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无缝隙的监管保障。同时,不断推进生产主体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一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凝心聚力加强疫情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21年,宁化县生产主体?一品?注册264家,建档1384个,开具追溯凭证/合格证(赋码准出)20253张(批次),线上巡查9938次,完成辖区生产主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追溯并行制度培训全覆盖。

 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大力加强农产品的检测。2021年,宁化全县完成种植业农残抽检样品11809个、合格率99.89%。配合省、市农业部门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其中完成省级抽检 65批次、风险监测51批次,抽检合格率100%。

 加大执法力度,守住农产品安全底线。近年来,宁化县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出动各类农资执法人员460人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68人次,开展行动10次。

三明市第九中学的三明九中章程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2020年9月上旬(具体安排届时以各省考试机构报名公告为准);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面试时间:1月9日、10日(部分地区延长到11日)。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实行依法治校,规范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管理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服务社会提高素质”的办学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三条 学校是市属三年制普通高中。拟形成40个教学班左右的事业规模,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第四条 学校注重发挥常规管理、德育工作、教学管理的功能。以质量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依法治校,以“服务于学生的终生发展,服务于教师的专业成长,服务于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让每一个学生走向成功”为办学理念,以“严管理、重创新、求实效、出特色”为基本办学思路,以“制度管人、公平待人、激励育人、实绩用人”为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实施“品牌、特色、科研、经营”的四大办学策略,以举办宏志班和美术特色校的创建为契机,全面提升学校的开放程度。把学校办成高标准现代化的省一级达标中学、国家级普通示范性高中。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校风为:教学相长、情沐校苑。教风为:敬业爱生、博学善导。学风为:勤奋善思、知行合一。校训为:宏志、励学、笃行。 第七条 学校由三明市教育局举办。

第八条 学校在校长负责制下实行年段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学校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室、总务处、保卫科。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岗位职责。

第九条 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制订学校工作,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全面执行学校教学及课程,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四)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待遇。  第十条 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三)财经权: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经研究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四)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一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第十二条 学校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室、总务处、保卫科等职能部门。各年段实行年段长聘任制。各职能部门代表校长室对年段长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议事会办制,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审议学校规划、人事、经济、档案、、教师晋级等工作,成员为校级领导或班子主要成员。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处理重大问题,汇报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会议由校长或书记主持,成员为学校中层领导、年段长。 第十四条 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实行政治领导,发挥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工作,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党组织领导教代会、民主党派、工青妇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为:办学方向;教育教学改革方案;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规范收费项目及金额、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及热点问题。

第十六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教代会或召开座谈会用无记名测评方式评议干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会委员由工会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工会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有关法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述职报告,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改革方案、财政预决算、重要规章制度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奖惩办法、教学成果奖、课时津贴及集体实施方案。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第十八条 学校教师、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十九条 学校接受和上级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二十条 学校贯彻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劳动、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加强对学生常规管理。学校政教处、团委担负德育工作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坚持以德育为首的原则,全面实施“主题月”、“文明系列评比”德育管理模式。认真贯彻有关教育教学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有、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有关规定。

(二)学科各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组织、学生会工作。

(三)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及《三明九中学生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四)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办好家长学校和法制学校,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区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选配升旗手,组织护旗队,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国家和省颁的教学大纲、教学和教材要求实施教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学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课堂教学方法,逐步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育、教学坚持面向全体,从学生的终身发展出发,实行分层次教学,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知识、兴趣、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研组,各年段按学科设备课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设教研组长一名,由校长室会同教务处在优秀教师中挑选后聘任,教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落实教学,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备课组长负责安排本组教学进度、内容、练习,组织集体备课、听课和评课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教育、指导、管理的责任,并担负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学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执行教学“六认真”要求,抓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等过程管理,全面实施课堂教学达标活动。经常组织教育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和分析,并按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组织好学生各类会考。

第三十条 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三十一条 依据国家教委《课程教育》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变动课表。

第三十二条 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征订练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教科研工作,优化课堂教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备好、上好每一堂课,每学期写好一篇教研论文。

第三十四条 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运动会和学生体检。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五条 学校班主任、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节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六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升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

第三十七条 教务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 第三十八条 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市财政核拨为主。学校按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先审批后向学生收费。

第四十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预、决算,坚持“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总务部门制订,合理进行校园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加强对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承诺上墙。

第四十三条 后勤工作应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第四十四条 行政后勤工作人员按要求坐班、服从学校部门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六条 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的板报和校园内的宣传栏及时出刊,定期更换。

第四十七条 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注意自身形象,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语言文明,相互交往有度。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不得随意带子女进入校园。教育子女遵守学校规则。同事之间、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四十八条 学校从实际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九条 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条 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五十一条 严禁校外车辆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

第五十二条 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和检查,用科学的态度来审视、对待任何突发疫情。

第五十三条 保卫科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教育和排查。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五条 学校教师以“热爱教育、精通业务、勇于创新、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六条 学校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教师、职工必须签订合同并履行聘约,努力完成教育、教学、服务任务。

第五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教师、职工职称评聘分开。

第五十八条 学校加强校本培训,实施“导师制”。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培训。脱产进修必须先签合同才能入学。

第五十九条 学校每学期由年段、处室对教师、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聘用挂钩。

第六十条 学校开展教职工年度工作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六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职工的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班主任工作“末位淘汰制”。

第六十二条 学校教师、职工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校建设、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由学校给予表彰并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三条 学校对违反《章程》和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职工予以待岗或上报处理。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可以向上级提出申诉。

第六十四条 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离退休教师有义务帮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六十五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六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者奖惩不公平,有权在校内逐级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七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立志成才,勤奋刻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文明守纪,遵守学校文明行为规范。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六十八条 学校实行学生会和班干竞选制度。学生干部实行定期竞选轮换,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第六十九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团支部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班委会工作。配合学校党总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十条 学校对符合“宏志班”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宏志班奖学基金会”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七十一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十二条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给予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十四条 学校根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三明市第九中学。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文章标签: # 学校 # 拆迁 #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