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使用指南 使用指南

陕西省汽车下乡政策解读_咸阳汽车下乡咋补贴

tamoadmin 2024-07-18 人已围观

简介1.国家再促汽车消费,限购松绑&汽车下乡,哪个能惠及百姓?2.江苏省文旅行业系列纾困惠企政策工具包全解读3.政策解读:稳增长与稳就业要双向促进4.今年车市成绩如何,明年车市是否增长?中汽协、工信部等专家解读北京时间11月18日,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内容出现了对汽车行业的重磅利好信息。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方面,具体措施如下: 1、鼓励各地调整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2、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

1.国家再促汽车消费,限购松绑&汽车下乡,哪个能惠及百姓?

2.江苏省文旅行业系列纾困惠企政策工具包全解读

3.政策解读:稳增长与稳就业要双向促进

4.今年车市成绩如何,明年车市是否增长?中汽协、工信部等专家解读

陕西省汽车下乡政策解读_咸阳汽车下乡咋补贴

北京时间11月18日,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内容出现了对汽车行业的重磅利好信息。

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方面,具体措施如下:

1、鼓励各地调整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

2、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3、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

逐一解读三大措施:

1、号牌问题:就是希望北上广深等限牌限购的城市,能够增加汽车号牌的投放,以此来促进消费。目前,国内限牌限购的城市,主要分为三类:

A、新增号牌全为摇号,例如北京,车牌摇号中签率极低,很多人从开始摇号到现在都没有摇到车牌;

B、新增号牌全为拍卖,例如上海,上海关于外地牌照的最新限行规定,涉及170万辆外地牌照车辆,新规出来后,上海车牌应声上涨,可见需求有多大;

C、新增号牌一半拍卖、一半摇号,例如深圳,深圳的车牌拍卖价格一度赶超上海,后来被限价,深圳也曾经多放牌照将价格从5万左右打到2万左右;?

国内限牌限购的城市,由于限购多年,积攒了大量的潜在购车用户,一旦增加牌照,必然能够拉动当地的汽车销量,以上海为例,由于全为拍卖车牌,单价常年在8万左右,加上2万的中间费用,10万的车牌成本直接导致了上海的豪华品牌汽车销量高于普通品牌,更是保时捷的第一大销量城市。?

深圳曾经因为经济问题的困扰,在2019年初,曾经比多安排了号牌进行拍卖,也拉动了汽车的销量,进入到2020年,也多安排了号牌进行拍卖,并且针对新能源车型进行补贴,希望拉动汽车的销量。?

2、汽车下乡:这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汽车下乡政策再度来了。此前,第一次汽车下乡政策,直接拉动了汽车销量的增长。但目前,尚无具体的补贴政策出台,此前是购置税的减免,有可能会重出江湖,将会利好3.5吨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

汽车下乡的政策,将会大面积的惠及车企。由于排放法规的演进,车企大量推出小排量车型,1.6L及以下排量车型,不仅是自主品牌的主力车型,也成为了合资品牌的主力车型,甚至,豪华品牌也推出1.6L及以下排量车型,例如奔驰。?

3、加强停车场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停车场建设是为了满足车辆增加而带来的停车需求的增加,可能会惠及立体车库的建设。充电桩的建设,这是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需求的增加带来的充电需求。?

2020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在不断的攀升,尤其是特斯拉、蔚来、理想、小鹏等造车新势力的销量,更是得到了爆发式增长,特斯拉月销量稳定在1万辆以上,蔚来月销量刚刚突破5000,小鹏和理想的月销量也突破3000,向4000进发。?

至于比亚迪这个老牌的新能源车企,在经历了上半年的销量腰斩之痛后,进入到下半年,新能源车型销量回升。新推出的纯电车型汉,搭载其最新的刀片电池技术,目前月产能突破一万辆,但仍旧是一车难求,需求等车3个月左右。?

随着11月18日院常务会议的定调,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地实施,汽车行业将会迎来新一轮的增长机会。嗯,汽车股又得整体大涨了!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国家再促汽车消费,限购松绑&汽车下乡,哪个能惠及百姓?

由于我国汽车工业绝大多数的产品门类都具有寡头市场的特征,这就决定了我国汽车企业市场行为的总体特征是“弱竞争性”而不是“强竞争性”。在定价方面,国内汽车企业较少以价格这样一个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竞争手段来抢占市场。尽管汽车销售并不景气、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与我国国民经济所处的阶段不相称,但寡头市场中的汽车企业并不轻言降价,即使汽车企业利润很高、降价空间很大。由于是寡头型的市场结构,即使有一些小企业取降价行为,寡头企业也并不理睬,如吉利微型车降价销售就没有引发夏利汽车的降价行为。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汽车产品特别是一些重要的汽车产品仍然存在价格约束,这也使得企业不能随便进行价格竞争,更多的却是在价格政策方面的相互“合作”,即你也不降价,我也不降价,大家都不降价。在新产品开发和产品结构调整方面,寡头市场中的汽车企业多年来并不热衷于开发新产品,以至于我国汽车产品品种不齐全、性能较差、外观缺乏吸引力,而且对相互进入的限制也制约了企业间的产品竞争,这看起来象是企业“恪守本分”。当然由于入世预期的刺激,我国汽车企业特别是轿车企业于1999年明显加快了开发步伐,新的品种不断涌现。在进入和退出方面,存在进入限制和目录管理,新的竞争者不能进入,现有的企业也取“井水不犯河水”的“合作”态度,并不轻易进入对方的产品领域。汽车企业的退出很少见,一方面因为国有企业退出存在体制障碍,另一方面由于汽车特别是轿车处于快速成长前夜,企业的退出意愿不强。

因此,从市场行为来看,企业在价格、新品种开发与结构调整、进入与退出等方面有着较强的合作行为和较弱的竞争行为,这种合作行业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出于企业自愿,而是建立在的行政规制基础上的。当然,加入wto、外资和地方及民营企业的设法迂回进入开始引发非合作性行为,但目前,主导的合作性行为仍然占主流。可以认为,我国汽车产业组织是建立在规制基础上的合作性、封闭性的寡头市场。

但农用车市场是一个例外。农用车企业不但新品种的开发行为很强,如轴传动三轮车和四轮车的增长就很迅速,而且已经开始迂回进入非农用车领域,向轻型车、自卸车、清洁车方向进军,1999年北汽福田公司生产的轻型载货车产量就超过6.5万辆。农用车的价格竞争也很频繁,1999年平均每辆车价格下降500元,其中四轮下降2000—3000元。

我国汽车工业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特征,决定了其市场绩效是“偏袒”生产者而不是消费者的。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汽车价格高、品种少、质量低,潜在需求量得不到实现。除农用车等少数产品以外,我国汽车产品价格总体上还是处于高位,产品价格下降不明显,特别是轿车价格较高。我国汽车产品的品种非常单调,根本无法给潜在的消费者提供可接受的选择,产品质量更是同国外有相当大的差距。价格在高位上运行,品种、质量得不到满足,又反过来制约了消费需求的快速上升和生产规模的扩大,所以,一方面是消费者的需求量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是生产者不能实现规模经济。从生产者的角度来看,企业和从汽车生产的寡头结构中能获得更高的回报,企业缺乏足够的走规模经济之路的压力。《中国汽车工业年鉴2000》以各产品门类的主要企业为样本,列出了相应的工业资金利税率。在所列出的企业中,工业资金利率小于零的企业大部分是产量只有数百辆甚至数十辆的企业,其中还有一些是一汽集团、东风汽车集团在外地的合作企业,对分析市场绩效不具备实质意义,因此,我们主要考察利税率大于20%、大于10%、大于5%的企业占样本数量的比例。结果表明,寡头结构越显著的产品门类具有越高的利税率,特别是轿车门类的利税率最高,实际情况验证了寡头结构是“偏袒”生产者而不是消费者这样一个判断。

江苏省文旅行业系列纾困惠企政策工具包全解读

11月18日,国家公布了几项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相关措施很可能惠及一些亟待购车的消费者。

自今年年初,国家及各地相关部门已经多次推出促进汽车消费的举措,而从车市的情况看,这些举措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10月,国内汽车累计销量同比下降4.7%,降幅比1-9月收窄了2.2个百分点,疫情冲击带来的影响已经渐渐被化解。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此次提出的汽车消费促进政策,意在何为呢??

新政策将继续扩大内需

本次政策的内容总结起来无非三点:一是要对现有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增加号牌指标;二是要开展汽车下乡,鼓励农村地区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和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补贴以旧换新,三是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建设。

可以看出,本次政策最核心的目的就是扩大内需,一是释放限购城市压抑已久的刚需,二是发掘农村汽车消费市场。汽车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虽然在此前的政策下汽车市场回暖明显,但根据乘联会的统计,年底前将有8省、35个地级市的地方性促消费政策到期。所以国家出台新的政策就是表明对促进汽车消费的支持,也将带动地方继续推行相关政策。

政策虽好,但实际执行起来是否可行,消费者又是否能真的受益呢?

释放刚需与交通压力之间难以平衡

政策发布后央视经济频道请来了专家对政策进行解读。根据专业人士进行的统计模型分析,限购城市的用车刚需在260万辆。这固然是庞大的一块蛋糕,但目前限购的北上广深等城市,能够承受住解绑带来的交通压力吗?

诚然,在一线城市,因为限购积压了大量刚需购车用户,有的可能苦等多年也没能盼来家里的第一辆车。今年早些时候,北京等地就将限购政策向无车家庭进行了适度倾斜,但总的来说,目前一线城市严重的交通压力,很难允许限购政策大幅度松绑,这个问题此前我们也有文章专门论证过。

不过,其他限购城市还是有松绑的空间,比如之前限购的贵阳去年就取消了限购。像海南等一些交通压力相对较小的省市,也可以考虑放开限购政策。

此外,专家还指出,在放开限购之外,还可以对现有的限购限行政策进行调整,在释放用车需求的同时避免交通压力较大。比如放开对皮卡进城的限制,这样可以释放大量农村及郊区对皮卡的需求。而皮卡进城带来的交通压力,可以根据时段路段进行灵活管理。事实上,近年来国家已经多次提及皮卡解禁,一些地区还开展了试点。

总的来说,在限购限行政策下确实有一定积压的购车刚需,这一部分需求得到释放会为车市注入一针强心剂。不过交通压力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不能为了一时的市场去让本就拥堵的交通环境雪上加霜。这就需要我们在交通问题上用更为灵活高效的管理方式,不能靠粗暴的一刀切。

汽车下乡,供需是否一致?

政策的另一方面着眼于鼓励农村汽车消费和补贴以旧换新。相对于城市来说,广大农村地区确实还有很大的市场潜力。汽车下乡绝对是好政策,但笔者心中还是有些疑虑。本次政策鼓励购买的是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这是否准确契合农村的市场需求呢?

这个疑虑并不是空穴来风,此前我们也有过新能源下乡一类的政策。虽然,新能源车型在政策下,买车和用车成本都较低,甚至于几年跑下来省的油钱相当于车钱。但事实上新能源车型对一些农村的用车需求并不合适,而本次政策也有同样的问题。这次能够享受到政策的车型,真的是农村市场最需要的车吗?农村市场就不喜欢大排量的车吗?如果提供的优惠政策无法与需求很好的契合,那汽车下乡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此外,伴随着汽车下乡,相关的汽车维修服务等产业也要向农村下沉,如何提高农村用户的日常用车体验,享受维护保养等的便利,这也是个难以一时解决的问题。

『?最后说说?』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本次政策提及的建设充电桩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无疑是明智之举。想要扩大内需,提振汽车市场,那相关的配套设施必须要跟上。迎接更大的市场需求,现在的基础设施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未雨绸缪。

此次政策的发布,一是向优惠政策即将到期的各地释放一个支持的信号,另一方面,也是指明了未来扩大内需的方向,解决限购刚需和发掘农村需求。但客观地说,这两点想做的都非易事,摆在刚需面前是很现实的拥堵问题。而汽车下乡,优惠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落地百姓心坎里,也很难讲。

不过,通过政策我们能够感受到国家提振市场的决心,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这些政策应该会很快落到实处,我们拭目以待。

版权声明:本文为线外邦独家原创稿件,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线外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政策解读:稳增长与稳就业要双向促进

202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国家若干政策”),江苏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苏政40条”),省文化和旅游厅为应对疫情冲击,超前谋划,联合省财政厅于2022年1月出台了《关于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促进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江苏文旅16条”)。国家对于落实各级政策总的要求为: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为便于我省文旅企业及时了解熟悉各级纾困惠企政策,获得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支持,现将各级纾困惠企政策措施汇集形成“政策工具包”如下:

普惠支持政策

》》》关于减税降费

国家若干政策:

第1-5条,就增值税、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进行了规定,并就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出了要求。

第一条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第二条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第三条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第四条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第五条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苏政40条:

第3-6条,就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社保和稳岗返还等进行了规定。

第三条认真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城市公交场站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益记录。根据国家部署,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第六条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

》》》关于房租减免

国家若干政策:

第6条,就国有房屋租金的减免进行了规定。

第六条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苏政40条:

第14条,就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的减免进行了规定。

第十四条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对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等支持。

》》》关于金融支持

国家若干政策:

第7-9条,就金融机构各类普惠金融工具的运用进行了规定。

第七条2022年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2.2万亿元资金,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第八条2022年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用好4000亿元再滚动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第九条2022年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利率下调,推动实际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苏政40条:

第1条、第9-11条,就纾困资金、再、信贷支持、金融服务等进行了规定。

第一条省相关部门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各市、县(市、区)参照省级做法,设立或统筹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

第九条用好用足我省新增450亿元再额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积极申请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稳步扩大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农贷、苏服贷等融资规模,重点投放信用贷、首贷,2022年力争带动优惠利率投放规模超过10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物流方面的普惠型金融支持。

第十条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实行优惠利率。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逐步将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对符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准入标准的“三农”“小微”“双创”等在疫情期间的担保项目,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在原有基础上适当下调担保费。

第十一条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增量扩面,鼓励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实行应收账款票据化。支持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

文旅专属政策

国家若干政策:

第24-30条,着重对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旅游企业保险、金融合作、购、工会活动、信贷供给、演艺演出等进行了规定。

第二十四条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同时,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

第二十五条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确定。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第二十六条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额度。

第二十七条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购。

第二十八条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第二十九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第三十条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支持。

苏政40条:

第20、21、23、24条,着重就纾困资金支持、工会活动、空间利用、保险缴纳等进行了规定。

第二十条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8500万元,重点支持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文旅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提前开展年度省级文旅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评审,及早下达9000万元项目资金。下调2022年度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百分点,安排1000万元对基金项目利息给予补贴。继续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鼓励酒店、景区、民宿、旅行社、文娱企业等开展各种促销活动,顺延公园年票有效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条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产业集聚区、特色(风情)小镇、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财政支出定额范围内,按程序委托旅行社、酒店等企业承办培训、会议活动,委托餐饮企业提供用餐供配服务。

第二十三条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统筹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打造城市综合体。在保证交通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适度拓展车辆租赁、旅游集散、邮政快递、商务会展、贸易金融、文化休闲、购物餐饮等功能,促进交通与关联消费产业集聚发展。

第二十四条加大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推进力度。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推动建筑等领域保证金保函全覆盖。创新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探索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缴纳保证金试点工作。

江苏文旅16条:

第1-3条,主要从财税政策、资金纾困、金融信贷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支持。

第一条持续用好惠企政策。落实国家延续的有关税收政策,文旅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含)以下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税;文旅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后续出台的支持文旅行业各项减税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推介,推动政策有效抵达并惠及更多文旅企业。

第二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8500万元,重点支持旅行社、旅游景区、演出经纪机构和小剧场、特色旅游饭店等文旅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提前开展年度省级文旅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及早下达9000万元项目资金。

第三条强化金融引导支持。提前遴选发布年度省级重点文旅项目,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适时组织集中签约。下调2022年度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百分点,调剂安排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给予优质基金项目利息补贴。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文旅金融产品,发挥文旅特色支行作用,扩大“乡旅E贷”覆盖面。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政策功能,通过“小微贷”等政银合作产品向文旅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

拓展支持政策

国家若干政策:

第42、43条,围绕“放松防控”提出“四个精准”要求;围绕“过度防控”提出“五个不得”要求。此外,国家43条中关于餐饮业、零售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与旅游息息相关的行业政策,为旅游业下一步拓展支持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第四十二条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一是建立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餐厅、商超、景点、机场、港口、冷链运输等服务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落实重点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做到应检尽检。二是提升精准识别能力,确保疫情在服务业场所发生时全力以赴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三是强化精准管控隔离,科学精准定位服务业重点、高危人群,对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四是推广精准防护理念,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民航等行业和相关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做到疫苗应接尽接,建立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和公众疫情防控意识。

第四十三条严格落实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的要求,即不得禁止低风险地区人员返乡;不得随意扩大中高风险地区范围;不得随意将限制出行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扩大到所在地市;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地区人员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不得随意延长集中隔离观察期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服务业行业提出精准防疫要求。一是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二是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三是不得在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确有必要取封城封区、中断交通等措施或在现行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力度的,须报经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实施。各省级人民要统筹本地区疫情防控措施总体要求,针对服务业行业特点,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问题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

苏政40条:

第15-19条,第22、25、33条,围绕工会经费、电信费用、购支付期限、餐饮业、交通运输业、购等与旅游业有较强关联的行业政策,为我省旅游企业发展提供了拓展支持。

第十五条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第十六条鼓励电信运营企业积极设计并推广适合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产品和应用,现阶段对旅游、文化等生活业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3个月的云视讯、移动办公、云主机、云财税等服务。

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交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大型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布逾期未支付的中小企业款项。

第十八条持续排查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对已过建设期仍未验收的工程项目应加快验收,对达到单项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第十九条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强分区分级精细化管理,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低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餐饮堂食;中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大厅堂食的,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各地帮助餐饮业市场主体购买停业险。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放开夜间非高峰期占道停车,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第二十二条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延续实施“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对进出南京港、连云港港、太仓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及中欧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收费站全免车辆通行费。

第二十五条组织举办“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推出各层级千场促消费活动,安排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给予专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发放现金补贴、免费开放场馆设施等方式,引导消费需求释放,扩大商贸、餐饮企业销售。支持各地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通过企业让利、降低首付比例等方式,促进农村居民消费。

第三十三条综合运用履约保证金保险、小微企业报价10%扣除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购。完善升级“苏云”信息化系统,实现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全面取消购投标保证金,完善预付款制度,缩短购合同签订时间。推动“政贷”扩面增量,全面开展“政贷”线上融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融资。

今年车市成绩如何,明年车市是否增长?中汽协、工信部等专家解读

近日,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扩、促、兜”综合施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初步核算,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5%,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2.2%,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经济转型升级面临新的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要克服不少困难挑战。会议强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稳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高校毕业生将达到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规模再创新高。加之新增农民工、退役军人和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进一步加大。《通知》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和“创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三方面,提出15项措施,内容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展期还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求职创业补贴、物价补贴等,力度大、措施实,对于稳定就业总体形势将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就业也是经济发展形势的晴雨表。今年一季度经济开局良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5%,比上年四季度下降0.1个百分点。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上月下降0.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措施还是要靠发展经济,稳就业要与稳增长双向促进。日前召开的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刚刚过去的“五一”黄金周,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480.56亿元,同比增长128.90%,按可比口径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00.66%。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9.89万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出口同比增长8.4%,进口同比增长0.2%。在鼓励投资、提振消费、扩大开放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经济将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除了传统行业领域,近年来,伴随着新兴行业的兴起,灵活用工等新的就业形式在一些中小企业广泛应用。促进和服务中小企业稳增长,将为稳就业发挥稳定器作用。

从年初受肺炎疫情影响汽车市场按下“暂停键”,到第二季度逐步复苏、第三季度逆势爬坡、第四季度全面恢复,2020年,是我国汽车市场经历的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在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下,国内车市表现如何?明年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汽车市场将会呈现怎样的走势?

12月11日,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的“2021中国汽车市场发展预测峰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工信部、院发展研究中心、中汽协等专家就2020年汽车市场表现、汽车产业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以及未来汽车产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付炳锋表示,2020年汽车销量同比降幅有望收窄至2%以内,实现2500万辆的销量水平。同时,他预计,明年汽车市场将呈现缓慢增长态势。

对于明年汽车市场的总体判断,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青则认为,在疫情、宏观经济和消费政策三大因素未出现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明年汽车市场增速大概在0—2%区间,保持小幅正增长。

此外,在峰会现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许海东代表中汽协发布了《2021年中国汽车市场预测报告》。报告显示,预计2021年汽车总销量达2630万辆,同比(较上年同期)增长4%;其中乘用车销量有望达2170万辆,同比增长7.5%左右,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180万辆,同比增长40%左右。

国内汽车销量连续7个月增速超10%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今年11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4.7万辆和277.0万辆,环别增长11.5%和7.6%,同别增长9.6%和12.6%。截至本月,汽车产销已连续8个月呈现增长,其中销量已连续7个月增速保持在10%以上。1-1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237.2万辆和2247.0万辆,同别下降3%和2.9%,降幅较1-10月分别继续收窄1.6和1.8个百分点。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11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9.8万辆和20万辆,同别增长75.1%和104.9%,其单月产销第5次刷新了当月历史纪录。1-11月,新能源汽车生产完成111.9万辆,同比下降0.1%,降幅比1-10月大幅收窄9.1个百分点,销售完成110.9万辆,同比增长3.9%,增速较1-10月已实现由负转正。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从行业发展态势看,随着国内经济大环境的持续向好,以及促进消费政策的带动,市场需求仍将继续恢复。但也应注意到,当前国际环境仍然复杂严峻,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130万辆

“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既是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也是应对气候变化、降低排放、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汽车发展处二级调研员白华透露,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130万辆。

白华介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实现了“一个引领、两个完善、三个突破”。“一个引领”是指新能源汽车产业形成我国发展的新动能,引领了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两个完善”是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整车制造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都实现了贯通,全国已累计建设充电站4.3万座,换电站528座,各类充电桩150万个,建成了“十纵十横两环”约4.9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三个突破”是指实现市场突破,技术突破和产品突破,产销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累计推广超过500万辆,占全球50%以上。电池、电机、电控三大核心技术基本实现自主可控,动力电池技术水平全球领先,不少车型续驶里程达500公里以上。

同时,白华透露,近期工信部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重点领域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活动,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用户消费;二是支持关键共性技术和平台集成技术研发,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提升竞争力;三是支持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四是加强监管,加大宣传,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质量和安全水平。

中汽协发布的《2021年中国汽车市场预测报告》也显示,其预计今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130万辆,同比增长8.0%左右。

明年车市预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付炳锋表示,乘用车方面,行业积极努力、国家和地方积极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一系列政策和各地相继推出的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较好地释放了汽车市场需求,为促进汽车市场回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年有望取得销售2000万辆的成绩;商用车方面,得益于“新基建”和老旧车淘汰政策所带来的需求红利,以及“限超”等有力措施,全年销量有望突破500万辆大关。

他预计,总体而言,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有望达2500万辆,同比降幅可能收窄至2%以内,大大好于年初预期。

此外,在付炳锋看来,“十四五”期间我国汽车行业将经历一轮转型升级的爬坡过坎期,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会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新机遇。经过本轮升级的中国汽车产业将更加具备国际竞争能力,中国汽车市场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期。“预计明年汽车市场将呈现缓慢增长态势,未来五年汽车市场也将会保持稳定,2025年有望达到3000万辆。”

但同时,他指出,“总体而言,我们对于中国汽车产业未来充满乐观,同时,也要警惕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

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青认为,明年汽车市场取决于疫情、宏观经济和消费政策这三大因素。

他特别提到,“消费政策给不给力,明年有没有更实质性的促进消费政策,如何促进存量调整、汽车更新,实际上这是下一步汽车政策重要着力点。如果把消费税、购置税、促进汽车市场、汽车更新长期政策跟短期需要结合起来,我认为这是事半功倍的政策着力点,如果仅仅放在下乡或者是短期一些刺激政策的话,它对于中长期市场发展可能持续的正向作用则会不断弱化。因此需要考虑如何将短期政策和中长期政策结合起来。”

对于明年汽车市场的总体判断,王青预测,在疫情、宏观经济和消费政策三大因素未出现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明年汽车市场增速大概在0—2%区间,保持小幅正增长。

同时,王青分析指出,10万-15万车型区间是最近这几年增速最快的,也是数量最大的;SUV销量超过轿车销量,这种消费结构中长期来看能不能持续,仍需进一步观察。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冰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文章标签: # 汽车 # 企业 #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