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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小型汽车交通事故_上海市车祸

tamoadmin 2024-05-27 人已围观

简介1.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为被吊销驾驶证的应2.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3.三轮车与小轿车相撞,谁赔偿责任?4.小事故走交强险还是商业险5.电瓶车于小轿车碰撞同等责任怎么赔偿?6.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该如何担责法律分析:(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

1.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为被吊销驾驶证的应

2.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3.三轮车与小轿车相撞,谁赔偿责任?

4.小事故走交强险还是商业险

5.电瓶车于小轿车碰撞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6.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该如何担责

上海市小型汽车交通事故_上海市车祸

法律分析:(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即交强险承担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有第三险承担,两者不够清偿的部分根据责任承担由本人承担。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为被吊销驾驶证的应

上海警方之所以要做出这样的规定其实就是为了保护后排乘客的安全,要知道在我国交通法律规定中,汽车后排落座人员要携带好安全带,这样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安全带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后排乘客的安全,所以广大乘客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毕竟汽车出现交通事故是非常惨烈的。根据资料表明,近几年上海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在使用安全带后,意外死亡率下降了52%,而在乘客使用安全带后死亡人数下降了54%。根据以往的交通事故数据发现,汽车在正面冲撞时,系上安全带可以将死亡人数减少57%;当侧向撞击时,系上安全带可以减少44%的死亡率;当发生翻车时,系上安全带可以减少80%的死亡率。按照交通法规,在驾车时除司机以外,所有的人都要系好安全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驾驶人、乘坐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全带。《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驾驶人在座椅上必须系安全带,所以在国家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已经明确规定汽车里面的所有人员都要正确系带安全带,只有这样当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才能将汽车内所有人员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

总的来说,根据上海市所出的规定中要求后排乘客也必须替代安全带,而上海市警方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车内人员的安全,毕竟我国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所以出现的交通事故率也非常多,然而有很多人因为没有正确系带安全带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所以每一位乘客都要养成一个好习惯,那么就是上车的第1件事情就是系带安全带。

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 造成一人死亡 , 构成交通肇事罪 ,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依法 吊销驾驶证 。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的规定,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三轮车与小轿车相撞,谁赔偿责任?

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交通事故人员死亡,同等责任,驾驶员驾驶证处理方式如下:

1、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同等责任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判刑;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如果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需要审验的包括以下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申请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期满前90天内的任何工作日都可以办理审验换证)、迁入换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4.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小事故走交强险还是商业险

法律分析

三轮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三轮车车主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的,可以根据事故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来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车辆损毁的,应赔偿车辆维修费或重置费用。如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电瓶车于小轿车碰撞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一、回答:

1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是先走交强险,交强险不足赔偿时才走商业险。明年交强险上浮,商业险未用费率不变。商业险理赔,没有优惠且2000元以内都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2若第一次也是给对方修车,则两次都是交强险,明年的交强险是不会涨的,商业险没报过或报两次以内,第二年也不会涨。

二、:

1车险双方事故理赔时先交强险理赔,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再从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来做理赔。同时如果双方事故自己车辆有损伤,就用商业险的车损险来理赔。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三、

参考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汽车商业险

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该如何担责

电瓶车与小轿车碰撞同等责任赔偿如下:

1、机动车一方需承担60%以上的赔付责任;

2、电瓶车一方需承担40%以上的赔付责任,因为非机动车对机动车有10%的免责。

同等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果是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

在事故中,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是负同等责任的,则其赔偿可根据下面的步骤: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赔偿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3、伤残等级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4、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同等责任是互赔,但是互赔不等于双方赔付的金额相同,同等责任互赔分为以下三种赔付情况:

(一)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先由双方的保险公司按投保险种、保额及赔付比例互相赔付,超出保额的部分由双方各自承担50%;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需承担60%以上的赔付责任;

(三)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双方各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50%。

一、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该如何担责

1、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电动车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责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具体的责任划分还应该以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闯红灯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红灯的标准在交警队是三次成像的意思就是红灯时车牌部分越过标志线是一张照片车行驶过中间交警的站台一张车越过对面标志线一张这三张一起成像才算闯红灯。闯红灯新规车辆在停车线以内,再通过停车线,再通过整个路口才算闯红灯;

2、还有就是交通部门也会通过视频监控来确定车辆是否有闯红灯嫌疑。一般情况下如果闯过停止线后,能刹停车子哪怕已经过了线都不会罚。但是如果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往前开就会被判罚闯红灯。属越线停车。根据交通法规定是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扣分2分但不是闯红灯处理;

3、如果已经越过停止线,就立即停住,不要再动,如果倒车,非常容易和后车或过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另外,探头是拍摄移动违法,本来停止不动不会挨罚,因为过大距离的移动反而会被拍。

文章标签: # 机动车 # 责任 # 交通事故